官网首页 医院概况 历史沿革 党建工作 口腔清风 新闻资讯 科室导航 专家风采 科研教学 临床试验机构
您当前的位置 : 天津市口腔医院 >> 诊疗须知
 
住院诊疗须知
时间 2020年09月24日 

一、疫情期间入院总则:
1.为贯彻落实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总体部署,现我院实行住院患者无陪伴管理。经治医师会根据年龄和病种判断患者是否适合陪伴,请患者及家属给予理解和配合。
2.住院患者必须持七日内核酸阴性报告,方可安排住院。陪伴家属以自愿为原则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安排住院和陪护,陪伴家属住院期间不能擅自更换。


二、入院须知:
1.我院可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会由经治医师电话告知并安排后续住院。
2.经治医师进行住院前病情评估,必要时患者应按照医院要求,自行至综合医院完善相关检查,以排除手术禁忌症。住院后根据患者病情,也可能使用门诊医保至外院行必要检查。
3.患者办理住院手续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保卡等有效证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及相关疾病检查报告,至当日出诊或值班医师处,开具《住院证》。
4.患者至住院处(住院楼二楼)办理住院手续,按规定缴纳住院押金,支付方式可以为银行卡、支付宝、微信或现金。由住院处工作人员详细告知入院、出院注意事项。
5.请妥善保管好预交金收据,出院结算时使用,丢失不补。
6.入院登记手续结束后,请到相应楼层护士站办理入科手续,医保患者入科后方可回到住院处进行医保联网。
7.医保患者住院3日内办理医保联网相关手续,外地医保患者需在办理住院手续前先到所在地社保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网络备案手续。


三、出院须知:
1.医保患者请按预约时间到住院处办理结算手续。
2.自费患者出科后到住院处办理结算手续。
3.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时,需携带住院期间全部预交金收据,刷卡缴费的需携带银行卡原卡。
4.涉及银行卡退费的,一个月内办理结算手续的退款金额7—15个工作日退回原卡,超过一个月办理结算手续的需15—20个工作日退回到原卡。如超时未收到退款,请自行联系发卡行查询。


疫情期间,我院将竭尽所能保障患者安全就医,也请您理解并配合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特此告知!

  主办单位:天津市口腔医院 技术支持:津云新媒体集团
天津市口腔医院版权所有 津ICP备10002197号
津公网安备 120101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