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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口腔医院临床实习医师守则
时间 2014年11月23日 

为保证口腔医学生实习质量,培养合格的口腔医学人才,特制定如下守则:

一、实习医师的日常管理由口腔医院教学办公室、实习科室科主任、实习带教教师和学生实习组长共同负责。学生在实习期间,有学习及生活方面的问题时应逐级上报。

二、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实习医师原则不允许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实习医师请病假须由二级以上医院出据正式的诊断证明;请事假,一天以内的应经带教老师同意,三天以内应经所在科室主任同意,三天以上一周以内须报医院批准。超过一周者,须上报学校教务处。如假期超过每科1/3或每轮转的一半以上者,应补完该科室实习内容方可毕业。

三、实习医师进入诊区应衣貌整洁,自觉遵守医院规定,不得在诊区内吸烟、嘻闹、奔跑和大声叫喊,上班不准串岗。

四、实习医师在上级医师及护士长的指导下,参加门诊、病房的临床医疗工作,掌握各种诊疗及基本护理技术,通过医疗实践提高实际工作能力。没有带教老师的指导或没有征得带教老师的同意,不得私自对患者做任何治疗。

五、实习医师必须按时参加实习前段时间规定的培训或其它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

六、实习医师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按时进入指定的工作岗位,下班须经带教老师允许后方可离开。

七、实习医师进入工作场地必须穿工作服、带口罩、帽子,必要时戴好橡胶手套,做好自身防护,确保安全、文明地进行生产实习。

八、实习医师必须听从带教老师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爱护设备,不得无故损坏。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带教老师,未经允许,不得自行处理。

九、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安心本职工作,虚心求教,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操作技能,认真完成实习大纲要求的每一项实习内容。

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损害实习单位利益。实习单位的科研成果及有关医疗统计数字等保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向外泄漏。

十一、实习医师在实习期间对实习单位有意见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医院教学办公室,由医院负责协商。实习医师不得直接与实习单位发生冲突,若无理取闹,给医院甚至学校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将对其作出相应的处分。

十二、实习医师无处方权。处方、诊断证明书、各种医疗申请单、病历等均要由上级医师签字。对病人和家属解释病情时,须先征得上级医师的同意。

十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无菌技术,坚决杜绝各种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对要求掌握的基本技能、操作技术,毕业前要能独立地熟练完成操作。

十四、积极参加医院、科内为实习医师举办的各种学术活动及要求实习医师参加的政治学习和其它各种活动。要自觉遵守《大学生守则》、医院及科内的各种规章制度。

十五、学生在每科室实习应认真填写《口腔医院临床实习医师个人手册》。实习结束需参加出科考核,不及格者不得毕业。

十六、实习医师在工作和学习中必须谦虚谨慎,刻苦踏实,养成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良好学风,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敬业、爱业精神,努力完成各科实习任务,把自己培养成知识全面、技术扎实、品学兼优的口腔医学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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